1、藏品库区和陈列区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。大、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100年,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50年。
2、博物馆建筑必须符合城镇文化建筑的规划布局要求,并应反映所在地区建筑艺术、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先进水平。 第1.0.6条 博物馆建筑设计必须与完整的工艺设计相配合,满足藏品的收藏保管、科学研究和陈列展览等基本功能,并应设置配套的观众服务设施。
3、对古建筑的改建设计必须符合各项文物法规,保持原有建筑风貌,并应满足防火、防盗等安全要求。藏品库房以新建为宜。
4、博物馆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,尚应符合现行的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(JGJ37)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,规范和规定。
5、本规范适用于社会历史类和自然历史类博物馆的新建和扩建设计。改建设计及其它类别博物馆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。
6、博物馆分为大、中、小型。大型馆(建筑规模大于10000㎡)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博物馆;中型馆(建筑规模为4000~10000㎡)一般适用于各系统省厅(局)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(地)博物馆;小型馆(建筑规模小于4000㎡)一般适用于各系统市(地)、县(县级市)局直属博物馆和县(县级市)博物馆。
北京众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(简称UCC)成立于2004年,秉承引领中国原创设计品牌进驻世界的宏大理想,坚持专注专业,突破创新的发展理念,致力于将空间设计作到极致。多年来,众创汇聚多方面资深专业人才,使品质与创意相得益彰,力求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。承接大型博物馆、规划馆、城市馆、展览馆以及品牌展厅等,并受到了国内外客户群体以及专业机构的高度赞誉。
以上就是博物馆设计公司为大家讲解的设计规范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,如果后期还有展厅设计相关问题,大家可以持续关注众创官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