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馆设计在空中挂上幕布等反光物品,在展板和造型上装上射灯,通过照射,充满着舞台的气氛,在相对暗淡的展厅中,漂浮荡漾,非常幽秘。
一、整体照明
指整个展示现场空间的照明,所以又称为基础照明。它的特点是分布比较均匀,一般以均匀的亮度照亮整个区域,因此,要避免产生平淡感。其照度一般不宜太强,明亮程度要适当,除了某些区域有意识地利用光的强弱引导观众和疏导人流外,其他区域的整体照明都不宜超出展示区域的照明。
二、局部照明
旨在突出地显现展品独特的材质美、色彩美、色泽美,显现展品的价值感,以吸引观众视线,感染观众情绪。局部照明与整体照明比较,前者的亮度通常是后者亮度的3-5倍,用局部照明的高亮度表现光泽,用强烈定向光突出立体感和质感。这种照明的特点是能为特别的需要提供更为集中的光线,并能形成有特点的气氛和意境。重点照明。是为了突出商品,与一般照明比高3-5倍,高亮度可以表现高光泽,强烈定向光突出商品的立体感和质感。可在陈列柜、陈列架内设置照明灯,在陈列柜上部设置吊灯。
三、装饰照明
灯光除了照明的实际功用,在展示艺术中,它还是一种特有的造型语言,是创造某些“氛围”和“感觉”的重要手段。展示的装饰照明应给观众以有益于展示目标和效果的饿气氛感受,要善于用灯光渲染的手法去实现灯光的戏剧性效果。装饰照明。是为了表现业务状态和观众性格的气氛照明,要注意与内部装饰协调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