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厅设计的审美价值应存在于设计造物的最终结果之中,即使用与被使用的主客体之间功能关系形成之时。如自行车设计创造,若过度施以审美造型的个性化而忽略其属性的本质,因而会造成设计客体的非善意结果。在伦理学概念下的审美价值应是客体的审美特性与主体的需求欲望、所及目标的协调一致,达到设计的“正当”与“善意”,即达到其审美价值功效。
“人文精神”涵盖了人类对于道德观念、精神境界、精神修养、人格尊严、信仰信念的理想境界追求,即人类意识和精神修养的内涵,包括人类文明基本成果、人类共处的道德观和价值观、共同的行为规范等内容。目的是使人类在满足自己的需求时,同自然环境和谐相处,平等权利、平等发展、保持可持续性平衡发展。包含了精神境界、精神修养、理想人格、信仰信念等内容。
以仁、德、善作为诠释展厅设计自身的价值,让人类富有尊严,自信地去追求幸福。为此,展厅设计创造服务于人类生存行为的产品与环境,要“至善至美”的彰显人文精神内涵,更要崇尚古人不朽的训言:实用、经济、美观的设计原则。